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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盐酸小檗碱对照品的有关说明

2007-04-18 14:17:03    作者:
 

各省级、口岸和计划单列市药品检验所:

    O0六年八月十七日我所曾以中检函[2006]1286号文对盐酸小檗碱对照品(批号:110713--200208)的使用进行了说明,即l05℃干燥5小时后,按含2个结晶水计算(C20H18ClNO4·2H20),并要求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。根据有关反应,有些企业还不清楚此事,请你们按上述使用要求,尽快通知你们辖区内的地市药检所和相关的生产企业。

 

 

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   药检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