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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多维铁口服溶液报送样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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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3-19 08:47:27
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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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生产单位: 我会拟修订地标升国标品种多维铁口服溶液标准[WS-10001-(HD-0523)-2002],现委托广州市药检所进行标准修订起草及方法学验证工作。为使该工作顺利进行,请生产该品种的有关企业于3月30日之前将样品(至少三个批号、每批总量至少2000ml)报送至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并附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处方及生产工艺,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: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化学室 潘锡强 电话:020-26282199 广州市西增路23号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邮编:510160 2007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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